苏会协[2020]57号
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,各会计师事务所:
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修订<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苏财会〔2014〕21号)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《关于修订<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苏会协〔2018〕11号)有关规定,我们制定了《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指南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向我们反馈。
附件:1. 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指南
2. 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
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2020年7月29日 |